6.信息可视化设计
包括以下小类:
(1)信息图形设计。
(2)动态信息影像(MG动画)。
(3)交互信息设计。
(4)数据可视化。
说明:
(1)信息可视化设计侧重用视觉化的方式,归纳和表现信息与数据的内在联系、模式和结构。
(2)信息图形指信息海报、信息图表、信息插图、地图、信息导视或科普图形。
(3)动态信息影像指以可视化信息呈现为主的动画或影像合成作品。
(4)交互信息设计指基于电子触控媒介的界面设计,如交互图表以及仪表板设计。
(5)数据可视化是指基于编程工具、开源软件或数据分析工具等实现的可视化作品。
(6)该类别要求作品具备艺术性、科学性、完整性、流畅性和实用性,而且作者需要对参赛作品信息数据来源的真实性、科学性与可靠性进行说明,并提供源文件。该类别作品需要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与技术实现的说明,特别是设计思想与现实意义。数据可视化作品还需说明作品应用场景、设计理念,提交作品源代码、作品功能演示录屏等。
(7)本大类每个参赛作品由同一所院校的1—3名本科生(作者)完成,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。
(8)每位作者在本大类只能提交1件作品,无论作者排名如何。
(9)每位指导教师,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3件作品,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,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。
(10)每件作品答辩时(含视频答辩),作者的作品介绍(含作品的现场演示)时长不超过10分钟。
(11)每校参加省级赛(包括省赛、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)每小类作品数量,由各省级赛自行规定。本大类(组)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不多于3件。